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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头条:安全警示 | 火灾损失三千还被罚款一万,这到底冤不冤?

时间:2023-06-16 12:47:07 来源:百度新闻

发生火灾时


(相关资料图)

员工不会自救逃生怎么办?

爱会不会,不会拉倒?

NO!!

单位是要负责任的!

经典案例:

2023年1月3日,桂林市临桂区某山庄发生火灾,直接财产损失0.3万元,辖区消防救援机构依法调查火灾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对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宿舍电气线路安装不规范、线路私拉乱接等违法行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给予该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不是为了处罚而去处罚

做好单位消防安全培训

是每个用人单位的责任

如若火灾造成人员伤亡

再悔不当初已为时已晚

▶2015年6月25日,郑州市金水区西关虎屯新区4号楼2单元一层楼梯间用户接线箱内起火,火势延楼梯间向上蔓延。火灾导致住在7楼的大浪淘沙酒店15名员工死亡,2人受伤。

法院认为:大浪淘沙酒店作为房屋承租人及死伤者用人单位,未对员工进行有效消防安全培训,火灾发生时,在楼内其他住户均能安全逃生的情况下,原告17名员工却因采取逃生自救措施不当,强行穿越充满高温有毒烟气的楼梯间,导致重大伤亡。大浪淘沙酒店对伤亡的发生存在过错,对该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40%的民事赔偿责任(374.8万元)。

▶2013年6月3日,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的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主厂房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共造成121人死亡、76人受伤。

事故调查报告显示,除了违规使用易燃材料、没有报警装置、主厂房内逃生通道复杂且有安全出口被锁闭外,宝源丰公司未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未组织应急疏散演练,员工缺乏逃生自救互救知识和能力,是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

消防安全培训不能走过场!

要真正重视起来!

把有用的消防知识讲明白会运用

争取做到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消防法》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

(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原标题:《安全警示 | 火灾损失三千还被罚款一万,这到底冤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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