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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宁波海事局消息,8月2日17时,宁波沿海水域进入Ⅱ级防台应急响应。宁波海事部门按照《宁波海事局辖区水上防台监督管理规定》和防台预案要求立即会同港口作业单位组织在港作业船舶有序停工撤离。截止目前,已完成所有在港作业船舶撤离工作。
随着台风“卡努”逐渐接近,宁波海事部门将防台重点逐步转移至在港避台船舶,抢抓台风全面影响之前最后“窗口期”,通过“VTS+海巡艇”联动方式开展逐船点验,对重点船舶实行“一船一策”盯防,目前,在港避台船舶(除渔船外)超过1100艘。同时,进一步加强应急力量部署,针对不同区域特点,安排49艘港作拖轮以及36艘社会应急力量船舶在港口实施布防,提升应急响应速度。
海事部门提醒各在港避台船舶,应切实提高警惕,加强值班,做好相关通信设备及动力设施检查,如遇险情及时拨打全国水上遇险求助电话12395。
自7月29日启动Ⅳ级防台应急响应以来,宁波海事部门同步启动能源物资抢卸工作,累计接卸51.2万吨原油、44.2万吨电煤,累计出动执法船艇48艘次、执法人员1135人次,向在港船舶、航经船舶发送台风预警信息5万余条,开展船舶台风预警点验2700余艘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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