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上市公司大股东将其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按照合同约定价格(低于市价)转让给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该项行为的实质是股权激励),上市公司按照股份支付的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记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而导致的资本公积的增加。或者,上市公司的股东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赠予(或低价转让给)激励对象。根据要求应视为股东先将股份赠予(或转让)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以零价格(或特定价格)向这部分股东定向回购股份。然后,按照经证监会备案无异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由上市公司将股份授予激励对象。上市公司接受股份赠予参照接受大股东捐赠的处理原则,即按权益性交易原则确认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的增加。九是与上述事项相关的所得税的影响,针对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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