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9 证券简称:爱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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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的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总股本 156,000,000 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0.6 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共计派发
现金红利总额为 936 万元(含税)。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
调整。
年 6 月 6 日)已回购公司股份共计 772,300.00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的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772,300.00 股
后的 155,227,7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2985 元
(含税)。
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
回购股份 772,300.00 股后的 155,227,7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0.60298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42686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597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299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page]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13 日,
除权除息日为: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股份价格以及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亦
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股份产业园 1 栋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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