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深度观察 > 正文

牡丹江市东安区全年产假是多少天?

时间:2023-01-10 12:03:06 来源:法师兄


【资料图】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可享受180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十日,假期工资照发。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一百八十日,假期工资照发,不影响聘任、工资调整、职级晋升;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

推荐阅读
x 广告
x 广告
精彩推送

Copyright   2015-2022 上市公司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12018864号-25   联系邮箱:29 13 23 6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