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筹资渠道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所有者投资,包括企业的资本金及由此衍生的公积金、未分配利润等;另一类是借入资金。对于借入资金这一类筹资活动而言,筹资风险的存在是显而易见的。借入资金均严格规定了借款人的还款方式、还款期限和还本付息金额,如果借入资金不能产生效益,导致企业不能按期还本付息,就会使企业付出更高的经济和社会代价。例如向银行支付罚息,低价拍卖抵押财产,引起企业股票价格下跌等,严重的则会导致企业破产倒闭。因此,借款筹资的风险,表现为企业能否及时足额地还本付息。
对于所有者投资而言,它不存在还本付息的问题,它是属于企业的自有资金,这部分筹入资金的风险,只存在于其使用效益的不确定上。正是由于其使用效益的不确定,从而使得这种筹资方式,也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具体表现在资金使用效果低下,而无法满足投资者的投资报酬期望,引起企业股票价格下跌,使筹资难度加大,资金成本上升。此外,企业筹入资金的两大渠道的结构比例不合理,也会影响到资金成本的高低和资金使用效果的大小,影响到借入资金的偿还和投资报酬期望的实现。因此,筹资风险具体有借入资金的风险、自有资金的风险和筹资结构风险三种表现形式。
按照筹资风险的成因不同,负债筹资风险可以分为现金性筹资风险和收支性筹资风险。
现金性筹资风险
现金性筹资风险指由于现金短缺、现金流入的期间结构与债务的期限结构不相匹配而形成的一种支付风险。现金性筹资风险对企业未来的筹资影响并不大。同时由于会计处理上受权责发生制的影响,即使企业当期投入大于支出也并不等于企业就有现金流入,即它与企业收支是否盈余没有直接的关系。现金性筹资风险产生的根源在于企业理财不当,使现金预算安排不妥或执行不力造成支付危机。此外,在资本结构安排不合理、债务期限结构搭配不好时也会引发企业在某一时点的偿债高峰风险。
收支性筹资风险
收支性筹资风险指企业在收不抵支的情况下出现的到期无力偿还债务本息的风险。收支性筹资风险是一种整体风险,它会对企业债务的偿还产生不利影响。从这一风险产生的原因看,一旦这种风险产生即意味着企业经营的失败,或者正处于资不抵债的破产状态。因此,它不仅是一种理财不当造成的支付风险,更主要是由于企业经营不当造成的净产量总量减少所致。出现收支性筹资风险不仅将使债权人的权益受到威胁,而且将使企业所有者面临更大的风险和压力。因此它又是一种终极风险,其风险的进一步延伸会导致企业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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