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个人信用贷款需要知道什么?
1、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贷款中,信用记录很重要。想办理信用贷款,前提你的信用是好的。所以,在办理个人信用贷款之前,一定要维护好个人征信,没有任何不良记录,才能顺利办理个人信用贷款。
2、拥有稳定的工作。在贷款时,银行要考虑放款风险,所以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极其看重。拥有稳定的工作意味着拥有稳定的还款能力。所以不要轻易更换工作,保持收入的稳定性,在需要的时候才能拿到贷款。
3、其他资产证明。在银行办理个人信用贷款时,额外的资产证明是一个有利的条件。如果有其他的资产,请尽情地摆出来。有一定的资产作为辅助,让银行放心,顺利通过的可能性会更高。
4、适当的借款额度。在贷款之前要了解自己的资质。比如,你的收入只有三千,却要贷款30万。三千的还款能力明显换不起30万。所以贷款机构肯定是不敢放款给你的。贷款时,申请到额度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
5、负债不要太高。如果借款人的负债很高,是非常容易被拒的。也许你的还款能力很强,但是你身上的债务会分化你的还款能力,让银行和贷款机构不放心。所以,贷款前要降低自己的负债率。
温馨提示:大家在选择贷款机构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贷款机构。
贷款有哪些费用?
一、抵押登记费由银行承担!根据2006年《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房屋所有权抵押应当向房屋权利人收取,而商品房预抵押登记费应由抵押权人支付!现实中,住宅登记一般是80元/个,非住宅的一般是550元/个,凭抵押银行抬头的发票就可以由银行报销!
二、评估费原则上由银行承担,但银行与借款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估价费用由委托人承担,根据2006年《关于规范与银行信贷业务相关的房地产抵押估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这说明评估费是可以协商的,如果银行没有与贷款申请人协商,一律规定由贷款申请人承担是不合规的!
三、不得搭售保险等产品!搭售产品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银保监会“四不准”中明确要求银行不得借贷搭售,最近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融资收费,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也明确提出以银行作为借款人意外保险第一受益人的,保费由银行承担!而且银保监会也多次对违规搭售保险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因此,借款人可以明确要求不买保险!
目前个人贷款基本上已经没有什么费用了,有些费用可能是黑中介借银行的名义收取,比如什么贷款服务费,资料费等等,对于收费不清楚的,可以要求银行提供收费标准,贷款前知道了这些,你就可以有理有据地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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